据公安部提供的数字显示,2010年,全国共立各类文物犯罪案973起,其中盗掘古墓葬案件451起,盗窃文物案件387起。同时,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公安机关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各类文物2366件。
“中国古代艺术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价格持续走高,和国内文物‘收藏热’、‘投资热’不断升温是文物犯罪相关案件的主要动因,”卫永顺说道。“同时,个别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不重视,和少数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力也助长了文物犯罪的高发。”
5月11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在全国17个重点省份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地区包括: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和内蒙等。
专项行动期间,公安部门将重点打击以文物为侵害目标的盗掘、盗窃、倒卖和走私等案件。
卫说道,古墓盗掘案件呈现团伙犯罪,职业化、集团化、智能化特征日趋明显,销赃渠道隐蔽。
盗墓犯罪团伙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通常幕后老板负责出资运作,有专门的技术顾问负责技术指导和定向爆破,在确定盗掘目标及盗墓方位后,再雇佣一些职业盗墓分子实施犯罪。”
盗墓中还广泛运用先进设备:用于定向爆破作业的定位仪,以及对讲机、夜视望远镜、照明灯、氧气灌、防毒面具等作案工具一应俱全,同时使用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
卫永顺说,盗掘出文物后,幕后老板通常只支付很少钱给掘墓者,并迅速将文物卖给文物贩子,或走私出境卖往境外。“团伙均不使用真实姓名,涉案文物在手中停留时间非常短,这给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缴文物带来极大困难。”
当前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网络聊天、邮件等方式联络文物贩子和进行交易,他说,“看样订货、确定价格、付款交易都通过网上完成。”
据卫介绍,近几年来,地下文物交易活跃,交易行为十分隐蔽。
“一些文物贩子以开‘古玩店’、‘旧货店’为掩护,大肆进行非法收购,倒卖文物犯罪活动。一些民间旧货市场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场所,沦为走私文物犯罪的地下通道。”
还有,境内的文物老板往往与境外的贩卖者勾结,加之海关的监管有漏洞,这都客观上刺激了文物走私案件的高发。
“被盗的文物通常先被走私到香港、澳门,经此再转运到台湾、加拿大、美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等进行交易,”他说。
“如果我们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田野文物进行保护,加大技防金费的投入,十年之内田野地下将无文物可保。”陕西省文物局文物督察与安全处处长骆希哲说道。
陕西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曾是包括周、秦、汉、唐等在内的十三朝古都,其历史文化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是全国拥有最多物质文化遗产的省份。
据陕西省文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境内有60,285处已探明的田野文物点,其中古遗址21,667处、古墓葬17,982处、古建筑8871处。
同时,陕西省有包括秦始皇陵和兵马俑在内的139个国宝级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收藏在70座博物馆里的90万件文化遗物中,有3526件被列为国家一级文物。
“陕西文物以点多面广、规模大、内涵丰富、等级高、经济价值高闻名于世,故为文物犯罪分子时刻觊觎之地,”骆处说。
据陕西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2009年以来,陕西警方已破获了250余起盗墓案,尤其是在宝鸡、咸阳、榆林、渭南等一些重灾区,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人。同时,警方追缴1500件各类文物(包括10件国家级文物)。
“除帝王陵主墓外,全省地面上有封土的墓周围几乎都有多次被盗痕迹,可谓无一幸免,”骆处说道。
据陕西公安厅政委吴仲飞介绍,大部分在陕西作案的盗墓团伙来自河南、山西、甘肃和陕西本地,他们通常都是当地村民,年龄在30到50岁之间,一般都是惯犯,积累了相当盗墓经验并掌握了一定的技术。
“他们由幕后老板操纵,并和陕西当地的村民勾结,共同实施犯罪。当地的农民更加熟悉地形,能帮助犯罪盗墓团伙成功定位墓穴,并为他们打掩护,以防止警方打击。”
大多数情况下,幕后老板牟利最多,并且他们有相对稳定的销赃渠道,以尽快出手这些被盗掘文物。
“在陕西,每个有文物的县都活跃着差不多四到五个专业盗墓团伙,有些团伙甚至和当地政府建立了某种利益关系,根基深厚。” 陕西一位负责调查文物犯罪的警官说。
8月4日,四个盗墓嫌疑人在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被警方当场抓获,据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提供消息说。
这四个犯罪嫌疑人年龄由30到50岁不等,来自河南和陕西。这起案件能典型地说明河南的盗墓者如何勾结陕西当地人实施共犯,丹凤县公安局局长赵念强说。
这四人犯罪团伙由48岁的河南人潘留索带头,他雇佣了河南的另外两个村民,并和丹凤县的当地村民刘某达成协议,实施掘墓并分赃,赵说。
刘更熟悉当地地形,并帮助其他三人进行墓穴定位,当地的墓葬是商鞅遗址保护区商朝贵族所葬地。刘还负责这伙盗墓团伙的食宿,并为他们提供掩蔽以免警方打击。
8月16日,当他们开始在当地一个陵墓挖洞时,巡逻人员发现了这伙可疑人员,并立即向商洛警方报案。
随即,警方赶赴了事发现场,当场抓获四人,同时还收缴了大量作案工具。
现在,这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在丹凤县拘留所,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其中之一盗墓贼,53岁的河南藉盗墓嫌疑人潘保成说,他走上这条犯罪道路仅仅是因为自己贪得无厌,不惜对警方打击铤而走险。“我就是觉得这是一种发财快的好办法,所以才存有侥幸心理。直到被警方抓住,失去了自由,我才意识到我犯了多严重的罪过。” “我从心里对其他还在疯狂实施盗墓的同伙说,只要你违反了法律,不管你赚了多少钱,早晚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潘留索对记者说,他的家乡有几个村子,当地村民都专职掘墓,他们根本不觉得这是犯法。
“之前,我意识不到盗墓后果的严重性。现在我后悔了,也意识到自己违法了,”他说。并补充道,如果你还在从事挖墓,快住手吧,早点回头,不要再干违法的事了,这些都是我们国家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
“即使少赚点,干活辛苦点,也要从事合法和正规的工作,千万不要有愧于你的家庭和社会。”他说。
2011年3月,公安部和陕西警方成功从美国索回两件珍贵文物,一副重达27吨的石棺椁和5幅上等壁画。
这些珍贵文物都是在2006年被盗于唐玄宗(685-762)妃子武惠妃(699-737)的墓葬,该墓葬位于陕西西安的郊区。
2006年2月,一个盗墓团伙突袭了武惠妃的墓葬,并盗走了价值连城的一副重达27吨的石棺椁和5幅上等的宫廷壁画。经过仔细调查,警方于2006年7月抓获该团伙的头目杨斌,并得知,这些被盗的文物已经被贩卖到海外。
自此,中国警方开始了艰难的文物搜寻之路,经过四年的不懈努力,中国警方通过知情的中间人找到了美国的两位古董商人,并成功说服他们毫无条件送返中国被盗文物。
今年3月和5月,两件流失海外四年的文物终于成功返回陕西历史博物馆。
吴政委坦言,警方在对相关文物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固定证据方面仍旧面临着一定的挑战。
“文物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我们得到的很多线索是来源于当地文物部门和群众报案,多数时候,当我们赶赴盗掘现场时,古墓都已经被盗了很长时间,我们很难在案发第一现场人脏具获,并彻底铲除犯罪团伙。”
而且很多古墓葬都位于荒僻的田野间、山区和县城,占地面积非常大,通常小的有几平方公里,大的甚至达到几十平方公里,这给我们的看护、巡逻和管理都带来很大的现实困难,他说。
再有,市面的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鱼龙混杂,经营非常混乱,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和私下非法交易现象,加之相关的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成为犯罪分子销赃的场所,沦为走私文物犯罪的地下通道,吴说。
“文物是不可复制和再生的资源,是代表中华民族历史长存的文化符号,因此公安机关要尽职尽责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全力打击文物犯罪,做到有线索必立,有案必破,”吴政委说道。据吴介绍,在陕西,公安机关和文物管理部门成立了联合执法机构去应对相关的文物犯罪,这在全国还是第一例。
宝鸡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王拴劳说,“一旦接到报案,我们公安和文物局专家会第一时间一起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勘察,通过刑侦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并进一步联合调查案件,”他还补充道,公安和文物管理部门这样做可以优势互补,形成打击合力。
据吴介绍,接下来,他们将会从村里雇佣更多的全职文保员对古墓葬和文化遗址保护区加大巡逻力度,尤其是在夜间,这样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线索,有力打击盗墓现象。
据骆介绍,夏季和秋季是盗掘古墓葬的高发季节,因为犯罪分子一旦行踪败露,他们能趁机躲藏在繁茂的玉米丛里、或是苹果园里,来躲避警方的打击。
“3到5名文保员通常组成一个巡逻小分队进行定期巡逻,一旦他们发现墓葬、遗址保护区内有可疑人员、车辆、或是盗洞,他们会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告,公安机关则立即出警赶往事发现场……。
骆处说,接下来5年,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文物局计划投资数十亿元在田野保护区安装文物技防设施,防止田野文物被盗。
目前我们的防范力量较薄弱,对于大多数田野墓地来说,还没有安装任何技防监控设施对此进行有力保护,他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果被指控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或具有科研价值的古墓或古文化遗址罪名,犯罪分子要面临3到10年的有期徒刑,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李贵芳说道。
如果情况严重,犯罪分子则要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他说道。
据李主任说,我国文物法规还相对滞后,法律依据欠缺,执法存在难度。一是倒卖文物案件中文物不够级别(三级以上),不予批捕,即使是多件出土文物也是如此。
二是即使倒卖文物案件成交巨额大,几万甚至几十万,也都因取证困难、文物来源、去向难以查证无文物证据而不予批捕;
三是买卖双方什么情形是违法,什么情形是合法收藏没有清楚界定。倒卖国家珍贵文物构成犯罪,那非法收藏国家珍贵文物是否也构成犯罪,为牟利倒卖文物违法,但没有牟利倒卖文物是否也构成犯罪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李说,根据新刑法修正案《刑八》规定,盗掘古墓罪死刑已被取消,这也客观上刺激和助长了文物犯罪的高发态势。
【关闭窗口】· 【打印】· 【顶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