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绿灯"
代办点寄出不再查
据了解,那些销售警用器材的大多集中在湖北和广东等地,而且,都是通过邮购的方式买卖的。
随即,记者与湖北及广东的邮政部门取得了联系。当地邮政部门表示,“如果是到邮局直接办理邮寄,邮局一定要检查包裹内的物品,而电警棍这样的非法物品是绝对不可能寄出的。”
“但是,由于湖北和广东等地偏远山区较多,所以在郊区设立了许多邮政代办点。这些代办点是由当地个人经营的,而通过这些代办点邮寄的包裹一般不会检查。为了经济效益,大多只要给邮寄费,代办点就敢寄,这样,非法包裹就直接进入了邮政渠道。”当地邮政部门表示。
根据邮政系统的内部规定,包裹被邮寄到北京的时候,是不需要再经过检查的。
官方反应
国家邮政局
将派检查员调查
针对个别邮政代办点出现邮寄警棍等非法物品的情况,国家邮政局表示将派检查员到当地调查,而广东、湖北两个省的邮政部门也表示,要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邮寄物品检查系统。国家邮政局业务处的徐处长告诉记者,根据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收寄单位一旦检试合格封箱,为保护收寄物品的安全和收寄的保密性,在投递过程中,一律不得拆开。除非公安部门有特殊需要,可执行特殊手续拆封。
徐处长表示,目前他们还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个省存在这种情况。但是他们会通知本事件中的相关省份,派检查员到当地代办点核实情况。如果属实,他们将要对问题代购点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甚至解除合同等。如果情节严重,还要将代办点的工作人员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徐处长还说,他们非常重视对代办点的监督管理,也一直强调必须对收寄物品进行检验,力争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北京警方
重点打击非法持械
北京警方表示,违法的警用器材销售到北京,给北京的治安形势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今后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将成为警方的一个长期工作重点。
同时,警方正告那些已经非法持有这些警用器材的人,应该立即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并争取宽大处理。一旦被警方查获,持有人将面临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新闻链接
《刑法》第281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警察法》第36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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