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沅陵县消防车发放仪式在县武装部举行。这标志着沅陵县森林防火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实现了森林火灾扑救专业化的重大突破,同时也为怀化市森林防火事业的发展树立了标杆。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龚琪,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万年,县武装部部长覃祖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谢久文,县政法委副书记敬泽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刘彦等出席发放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峰主持仪式。
沅陵县是山区大县,也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地域广阔,所辖23个乡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大消防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县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县政府筹资160万元购置了10辆小型消防车,用于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陈万年希望沅陵县以发放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强化森林防火专业设备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扑救能力,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美丽沅陵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龚琪要求,为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各车辆管理单位对消防车辆一定要精心维护管理,形成科学调度下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挥最大作用。同时,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将消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和改造步伐,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消防车的通行能力。提高对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数量、结构、素质、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实打实地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关闭窗口】· 【打印】· 【顶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