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安机关查处19起网上编造传播谣言行为
新疆日报讯 近日,有个别网民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引发社会恐慌,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查明,近日网民孙某等利用手机和互联网,在微博、微信、QQ群、短信等平台编造、传播所谓“新疆各地暴乱”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我区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孙某、陈某等19名涉事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6月26日,乌鲁木齐市孙某(网名“494064074”)在QQ群妄称:“我叫王桥军,家住新疆鄯善县鲁克沁镇10号,吐鲁番事件源自强行拆迁。”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孙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6月27日,乌鲁木齐市陈某(网名“顺峰电子有限公司”)微博散布虚假信息称:新疆喀什市今日发生暴力恐怖事件,8人死亡。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6月28日,阿克苏市徐某道听途说自编短信散布谣言:有内部消息,今晚和明晚有暴乱。阿克苏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
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查处利用手机、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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