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城管“打小贩”等新闻常常见诸媒体,有的还会发酵成为舆情。这种行政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有望成为历史。
近期,云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及《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三项制度”。媒体称这是一套“组合拳”,能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推动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为法治政府建设再添制度保障。
这几项制度的设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对于执法者而言,这是“自我革命”,必须习惯在镜头下工作,一举一动都要接受监督、定格。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权力必将有所忌惮、有所敬畏。换个角度看,这何尝不是对执法者的一种关爱呢?因监督而不犯错,严管就是一种保护措施。同样的道理,“执法留痕”也保护了当事人,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要求,9月上旬起我省将逐步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有望迎来革命性的巨变,值得各方期待,寄予厚望。
——来源特种装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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