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福建省政府网站获悉,年底前,福建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根据要求,我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在采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文书中,要对证据采信、依据选择和自由裁量三个方面予以重点说明。同时,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鼓励在一定区域内相对集中设置问询室和听证室。
我省还将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结合全国统一规范的执法数据标准制定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共通。
此外,我省将建立全省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研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来源特种装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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